公告
【公告】尚未繳交學校附近道路上是否有設立「學校」、「當心行人」、「當心兒童」、「行車速限」等交通標誌之學校,請於5月21日前免備文寄送本處終身教育科,其餘資料請詳見104年5月6日處務公告35805。
一、依據花蓮縣 104 年 4 月「道路安全聯席會報」會議記錄辦理。
二、請查學校鄰近道路上是否有裝設「學校」、「當心行人」、「當心兒童」、「行車速限」等交通標誌,以維護學生通行安全。
三、請自行下載處務公告 35805 號之附件檔案填報佐證相關資料,請於 104 年 05 月 21 日,一式兩份紙本及電子檔(以燒錄光碟形式)以免備文寄送本處終身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