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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研訂「學校旱災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含工作事項 說明)」如附件,請學校參考使用,詳如說明, 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5 月 1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40055593 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對本次旱象及限水狀況,提供學校因應停水之作業流程及工作注意事項指引,學校可依實
際狀況參採使用,並得依實際狀況進行分工或工作項目調整。
三、教育部將配合政策及執行狀況滾動修正本工作流程(含工作事項說明)。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邱禕凡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5-05-0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5-04 1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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