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03學年度第2學期「傷殘榮軍暨軍人遺族子女就學優待金」及「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金」核發明細表各1份(如附件),請查照。
一、依據本縣辦理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實施要點辦理。
二、「傷殘榮軍暨軍人遺族子女就學優待金」會計子目 CC4025 ,「公教遺族子
就學優待金」會計子目: CC4026 。
三、請縣屬學校於 104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前檢附收款收據請款,並於 6 月 20 日前寄(送)
經費結報表至本府教育處辦理核銷;華大附小及私立海星國中除收款收據外,請另行
檢附 1 份印領清冊送府辦理撥款;前開款項撥付各校後應核實發予申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