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期:中華民國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六)-104 年 4 月 26 日(星期日)。
二、活動地點:花蓮縣宜昌國民小學學生活動中心(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 45 號)。
三、交通:自行開車前往者請將車停在宜昌國中右側停車場。
四、報到:請各參加講習學員就講習辦理日期逕行前往報到,不另發通知。
五、收費:講習當日現場收取證件費用新台幣貳百元整並三張二吋大頭照(裁判證與教練證)。
六、附則:
(一)全程參與研習無缺席並經測驗合格者,由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核發 C 級裁判教練證(可擔任各縣市縣級比賽裁判)。
(二)講習資料及午餐由主辦單位提供。
(三)參與講習者請自備三張二吋大頭照以利證件製作。
(四)參加講習人員,請穿著運動服裝,以利示範演練及實務操作課程之實施。
(五)檢附宜昌國小活動中心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