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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104學年度身心障礙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之能力評估,請惠予貴校帶隊老師公(差)假請 查照。

一、依據 104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標準作業手冊辦理。
二、能力評估日期為 10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六),地點為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三、評估流程為:
(一) 07:40~08:00 學生報到。
(二) 08:00~08:10 準備並講解基本學習能力評估填答注意事項。
(三) 08:10~09:00 基本學習能力評估。
(四) 09:00~09:10 休息。
(五) 09:10~12:00 職業能力評估 。
四、如有需要提前一天至國立花蓮特教學校住宿之南區學校,請洽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五、請貴校填寫 104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能力評估參與人員名冊,並於 104 年 4 月 16 日(四)前 E-MAIL 至 jome1234@hotmail.com
六、為維護學生權益與安全,請帶隊老師當日務必凖時,並至考生休息室待命。
七、已經收到學校:美崙國中、玉里國中、新城國中、壽豐國中、秀林國中、平和國中、鳳林國中、自強國中、化仁國中、宜昌國中、光復國中、花崗國中、豐濱國中、萬榮國中、吉安國中。
八、請尚未繳交三民國中、瑞穗國中、國風國中學校儘速繳交。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勇宏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8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5-04-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4-17 09:28:00
點閱數: 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