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填報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之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子系統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3 月 2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35284 號函辦理。
二、為有效協助各縣市政府進行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管制作業,並即時掌握全國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動態統計資料,請各校配合辦理旨揭資源網之填報作業。
三、請於每月 15 日前填報前一月份資料(如 4 月份資料請於 5 月 15 日前完成),另為確保各校資料填報無訛,並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立及執行填報檢核機制,本案已依各校回報需求調整經費核配數額,請依本府 104 年 2 月 11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30341 號函(諒達)核定數額依限覈實填報。
四、如對填報旨揭系統有任何疑義,請先至旨揭網站下載操作手冊參考,或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電話:(03)516-2520 、(03)516-2528 、(03)516-2529 ;傳真:(03)561-0957 ;電子郵件信箱: 9hr.k12ea@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