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更正公告】原住民族委員會本(104)年度族語競賽活動事宜,請相關單位參閱,並依規定協助辦理。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4 年 2 月 16 日原民教字第 1040007599 號函辦理。
二、經原民會於旨揭活動會議中決議事項如下:
(一)「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及「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採分年輪流辦理,並固定辦理初賽及決賽期程,每年 3 月底前辦理各縣市地方初賽, 5 月第四週六、日辦理決賽。
(二)因應規定調整本縣兩項競賽辦理期程:
1.本(104)年 5 月 31 日-(社會組、家庭組)(六)、 6 月 1 日-(學生組)(一)假苗北藝文中心辦理「第六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
2.「第二屆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地方初賽及決賽調整至 105 年辦理,本年不辦理單詞競賽。
(三)「第六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因決賽場地位於苗栗縣境(苗北藝文中心),原民會將遠道縣市定為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及高雄市等 5 縣市政府,本縣可補助競賽前一日之參賽隊伍住宿費用。
三、若有疑義請聯絡:原住民行政處輔導行政科 江楓杰先生 電話: 03-823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