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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本縣「小戶長主動關懷」服務計畫,請查照。

一,係本縣未滿 18 歲未成年人擔任戶長之兒少,爰請貴校依本縣「小戶長主動關懷」服務計畫,主動提供關懷聯繫或必要之協助。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董華貞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5-04-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4-02 20:35:00
點閱數: 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