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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請以下學校務必於104年3月17日(星期二)前將「104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團體申請」案修正後經費概算表(核章後)函報本府,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3 月 4 日府教課字第 1040040128 號函辦理。
二、請以下學校依審查意見表(如附件一)修正經費概算表:
(一)月眉國小
(二)花崗國中
三、案內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於該計畫學生,不得移至其他用途。
四、檢附經費概算表範本(如附件二)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陳雲蘭
連絡電話: 8462860#566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5-03-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3-16 15:37:00
點閱數: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