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04年度「加強導師反毒知能研習」(上半年)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講」宣教日程【修正版】及相關附表,請 查照。
一、公文業於 104 年 3 月 10 日府教體字第 1040044412 號函諒達。
二、導師場目前僅排出上半年日程表,如未在日程表之學校皆為下半年辦理;
學生場國小僅提供 40 場次,以 104 年 1 月 22 日發布之線上填報順序排定,如未在日程表之學校本年度不需辦理。
三、請各校聯絡人主動與講師聯繫確認,並協助安排講師宣講各項行政事宜;倘若期程有異動,請與講師確認後,電知或傳真校外會承辦人誾德靜護理老師,以便登錄國教署宣教場次。
四、本專案由教育部支付鐘點費,請各校辦理宣講後 2 週內將活動成果報告表(含活動照片)用印,寄送花蓮縣學生校外會(花蓮市建國路 159 號),以利撥款作業,回饋單請自存。
五、檢附「加強導師反毒知能講座」日程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導」日程表、回饋單及成果報告格式、講師名冊等資料。
六、日程表修正內容為補上原未聘到講師的學校及有電話連絡本處修改日期的學校),請各校承辦人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