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重要公告】請本縣公私立國小務必於104年3月9日(一)下班前傳真兒童課後服務課查表(附件七)及供需調查表(附件十),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2 月 26 日府教課字第 1040036220A 號函辦理。
二、未申請課後照顧補助之學校亦需繳交課後照顧服務情形調查表(一)(附件七),僅需填報「民間團體或其他機構到校(社區)辦理課後輔導」欄,無此情形者則填「無」,及填寫供需調查表(附件十)核章後於 104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下班前傳真至課程科陳雲蘭老師收。(傳真:8572660);並 E-mail 至 sophia4910@nt.hl.gov.tw 告知已傳真,將以 mail 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