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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3學年度國中九年級學生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作為,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2 月 5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25253 號函暨 104 年 2 月 17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34549 號函(諒達)辦理。

二、請至輔諮中心網站(http://counseling.hlc.edu.tw/)下載區下載宣導資料。
下載路徑:志願選填輔導暨各學群專區/1040130 宣講資料此資料夾中共 5 個檔案的資料,並作為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之用。

三、請以「志願選填試探與輔導宣導講綱--花蓮版 1040130」ppt 檔為參考內容,辦理校內志願選填後適性輔導知能研習,參與對象需有:輔導相關教師及 9 年級導師,可視校內規劃是否與親職教育(適性入學)相關研習結合。請於三月底前繳交成果報告。

四、請發送「家長宣導單張:與孩子一同認識技職教育與職業世界」給九年級學生家長,請同時設計學習單(回饋單)供家長填寫,並於 3 月底前回報教育處填寫之統計情形。學習單(回饋單)其中兩題題目,請放入「志願選填試探與輔導宣導講綱 --花蓮版 1040130」ppt 檔內第 72-73 張投影片內容的題目與選項。

五、請各校辦理 15 職群介紹宣導,並請於 3 月底前完成並繳交成果。

六、上述成果報告電子檔請於本(104)年 3 月 31 日前逕寄承辦人電子信箱, jimin0116@yahoo.com.tw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鄭健民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5-03-0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3-03 10:10:00
點閱數: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