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58958

「學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2月26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040003787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 查照。

如主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邱禕凡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5-03-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3-02 14:23:00
點閱數: 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