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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通知】請尚未回傳「103學年度第2次公立幼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教學演示暨口試評審推薦名單」之學校,於1月22日下午四時前回傳,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1 月 14 日府教特字第 1040009372 號函辦理。
二、凡學校附設幼兒園有正式幼兒園教師者,均應報送推薦名單(至少 1 位校長及幼兒園教師),須具備條件如下:
(一)任教年資滿 3 年之正式教師。
(二)以曾任輔導團員或參加教學卓越之優良教師為優先。
(三)行政人員以學校校長及幼兒園主任為優先。
二、請學校務必確認推薦人員於本(104)年 1 月 24 日(星期六)可出席,確定名單將由承辦試務工作學校(中原國小)於 1 月 23 日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佘菀育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5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5-01-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1-22 16:14:00
點閱數: 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