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為104年學校閱讀角計畫設置地點修正一案,請有申請之學校於104年1月22日中午前將修正計畫電子檔寄至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方妙慈小姐。
一、依教育部審查委員初審結果辦理。
二、請有申請 104 年學校閱讀角之學校修正閱讀角之設置地點如閱讀角設置於班級教室、辦公室、圖書室等既有空間,請務必修正閱讀角地點,例如更改成「無人使用之教室、學校走廊、迴廊等公共閒置空間」,並於 104 年 1 月 22 日(星期四)中午前將修正計畫電子檔(免紙本)寄至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方妙慈小姐 h9255215@gmail.com ,逾時不受理。
三、檢附申請學校修正名單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