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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國教署適性安置系統_志願試探_國中端操作手冊」1份,為維護學生權益,請國中學校務必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志願試探模擬選填,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15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40004966 號函辦理。
二、依據 104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標準作業手冊中工作行事曆規劃,志願試探模擬選填訂於 104 年 1 月 19-23 日,請各國中學校務必依期限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勇宏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8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5-01-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1-21 08:35:00
點閱數: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