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速件】代表本縣參加「10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暨鄉土歌謠比賽」參賽學校請參酌相關補助經費,有疑問者於104年1月9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通知承辦人。
一、是項經費將於各校確認無疑問後,由本處簽核補助各參賽學校,請各校配合確認,有疑問者將有問題之部份用紅色加註,修正後經費於 104 年 1 月 9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或以電話告知(8462860 分機 273)俾供彙辦。承辦人:邱國豐電子信箱: hg021545@gmail.com
二、各校如未於 1 月 9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傳送相關資料,將以本處核算之經費處理,補助金額以正式核定公文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