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最速件-校長甄試※特別提醒=>103年12月17日(星期三)於教育處第2會議室辦理校長甄試積分審查作業。
1.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長甄試儲訓作業要點」與 103 學年度校長甄試簡章辦理。
2.國中與國小分組審查,時間為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4 時,逾時不候;請抽取號碼牌依序審查。
3.請務必備妥貼足限時掛號 32 元郵票之信封 1 個【此為簡章規定】。
4.餘請參閱 11 月 25 日處務公告編號【33120】與 103 年 11 月 25 日府教學字第 1030224344A 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