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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各級學校校園災害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 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及所屬機構災害防救要點」,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1月12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030154442A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如主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邱禕凡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4-11-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1-13 13:44:00
點閱數: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