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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佳民 於11月2日下班前上傳議員工程款計畫書至舊版線上填報系統:2510號,請詳閱說明。

1.請各校依議員補助款規定(需符合資本門規定)詳實填寫,並務必上傳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需經承辦
人、主計及校長核章)電子檔。**上傳完成後請測試是否可以下載**

2.若爭取或申辦改善事項尚未核定前,核定文號暫寫無,待民政處核定後再行補登,俾利本處加速辦理公文
時效。

3.項目如下:

追加 46:

工程項目 工程名稱 金額 建議人

設備 佳民國小圖書設備工程 98,438 元 黃輝寶議員

設備 佳民國小冷氣設備工程 98,073 元 陳長明議員



請學校依上述工程名稱撰寫計畫書(請勿自行修改工程名稱)

※[設施]工程請編列督導費

※再次提醒:為加速學校申辦議員款改善教學環境及設施案,敬請各校向地方士紳或議員提出申請或爭取事宜後,不論目前是否收到本府民政處核定文,皆必須依下述說明,辦理線上立即填報作業(舊版線上填報編號: 2510 ),並上傳核章過後之計畫書及概算電子檔。若教育處在簽辦民政處議員款簽會文件時,依簽案項目,核對線上填報資料,查無相關內容,將以該校無申辦改善需求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邱禕凡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4-10-3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0-31 16:33:00
點閱數: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