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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3年度「補救教學」、「課後課業輔導」及「兒童課後照顧」訪評作業,請受訪學校於訪視當日,將貴校的自評表影印4份給訪視委員,訪視自評表正本,請交至記錄組委員,繳回新城國中備查。

如主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羅惠珍
連絡電話: 8462860轉562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4-10-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0-28 19:26:00
點閱數: 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