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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案件轉知學校所屬主管機關-回覆單」及有關家庭暴力申請保護令,請依說明辦理.

一、貴校若發生「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案件」及有關家庭暴力申請保護令事件,教育
處將以密件方式將相關資料轉寄至學校所屬主管機關,請於期限內完成。
二、目睹兒少回覆單正本逕寄至教育處學管科董華貞老師,影本逕寄至社會暨新聞處社工
人員。
「目睹兒少」結案後,另將執行成果摘要(含個案研討會議紀錄、相關輔導措施摘要
等)報府備查。
三、「保護令」則將送就學安全計畫報府備查。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董華貞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5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10-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0-28 12:42:00
點閱數: 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