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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告】各校所屬教師參加本縣103年度教師節暨優良教師表揚大會之未領取獎狀及與縣長合照,如有獎狀框及合照框需求,請於103年10月31日(五)前至明廉國小總務處領取,請 查照。

詳如處務公告 32458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王春雅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7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4-10-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0-28 09:09:00
點閱數: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