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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學校至新校務系統填報系統執行「校園環境安全檢查表」(每年度1次)、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及設置「警察巡邏箱」(學校周邊可通視距離內設置亦可)等辦理情形

教育部將不定期訪查學校校園安全環境檢查等辦理情形,請學校承辦人確實執行相關業務並上網填報資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邱禕凡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4-10-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0-27 08:39:00
點閱數: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