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告】花蓮縣103學年度學校推動特殊教育課程大綱計畫未繳交學校請於10/22中午12時前繳交】
一、依據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5 月 30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20051264 號函暨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大網辦理及本府 103 年 6 月 3 日府教特字第 1030100424 號函辦理 。
二、有關各校所繳交之殊教育課程大綱計畫,本府已於 103 年 10 月 16 日審閱完畢。
三、請下列學校於 10/22 中午 12 時前補交花蓮縣 103 學年度學校推動特殊教育課程大綱計畫,請將文件寄至 springhigh@hl.gov.tw 。
未繳交學校:萬榮國中、瑞穗國小(集中式特教班)、瑞北國小、東里國小、吳江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