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導覽列
:::
教育處首頁
處務公告
學校公告
教師甄試
問題蒐集
教學文件
處務公告權限設定SOP
在XOOPS上新增處務公告
新版處務公告使用流程介紹
備用入口
備用入口
若之前登入後有進行OID的帳號綁定,那麼可以在下方,輸入綁定的帳號(xxx_hlc)及您設定的密碼來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重取設定
:::
主內容區域
日期從
~
止
關鍵字
搜尋
56994
請教保人員注意有關教保知能研習18小時一案
一.於 103 年 9 月 5 日府教特字第 1030168487 號函函知,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 18 小時以上,每年指該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請公私立幼兒園注意自身教保研習時數,積極參與教保專業知能研習,以免違反相關規定
三.就職未滿 1 年者,依其任職之月數,按比例計算該年度應研習之時數,按比例計算者請注意應研習時數,避免研習時數不足
四.教保人員如為育嬰假,娩假,留職停薪,長期病假等,依比例計算本年應研習之研習時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鐘雅馨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7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4-10-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0-21 11:40:00
點閱數:
1496
友善列印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