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鄉(鎮、市)立幼兒園協助填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部分補助花蓮縣102學年度鄉(鎮、市)公所設立之公立托兒所改制幼兒園人事經費統計表」,俾利彙整後報署備查,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10 月 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105971 號函辦理。
二、請各鄉鎮市立幼兒園協助於 10 月 15 日前將旨揭統計表完成後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承辦人信箱(snake9002020@nt.hl.gov.tw)。
三、旨接表格僅供參考,請視自行需要逕行增刪,惟請清楚呈現『102 全學年度(含第 1 期、第 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