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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103學年度特教課程計畫繳交情形,如需補件於103年9月26日前繳交

一、如貴校 103 學年度未有正式特教學生,無需填報與上傳任何特教課程。
二、請貴校自行檢視已上傳內容,如需補件儘速補交。
三、第一次補交期限 103 年 9 月 26 日前繳交。
四、補交方式 mail:special20140826@gmail.com
五、該項填報列入特教評鑑項目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陳勇宏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8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4-09-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9-22 14:38:00
點閱數: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