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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服務役役男退役返鄉差旅費,已於103年9月1日起由原規定500元調整為600元,請各校役男退役核予之返鄉差旅費應依規定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8 月 27 日臺教學(六)字第 1030126131 號書函及本府 103 年 8 月 28 日府教國字第 1030161568 號函諒達。
二、近日辦理役男退役流程時發現,多數學校役男返鄉差旅費尚未調整,將造成役男權益上損失,請各校於公告後務必將返鄉差旅費金額調整為 600 元(全數各類別役男均一致)。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鄒逢益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4-09-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9-17 1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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