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財團法人花蓮縣宗泰文化藝術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請各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
一、依據財團法人宗泰文化藝術基金會 103 年 9 月 10 日(103)宗基 103 字第 002 號函辦理。
二、網路、郵遞申請日期: 103 年 9 月 10 日至 10 月 15 日(郵戳為憑)。
三、獎助對象:
1.高中職生
2.大專院校生
三、申請資格: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單親家庭,具下列條件其一均可申請。
(1)在花蓮縣境內 高中職、大專院校 在學學生,前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操 性成績八十分以上。
(2)家庭環境清貧或遭逢家變,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者,或於某領域(文學、音樂、藝術、語言、體育、科技等)展現高度的潛能興趣者,可經由校方或老師推薦申請。
四、本案相關辦法及申請書電子檔可逕自「財團法人宗泰文化藝術基金會」下載(
http://www.katsuo.com.tw);或電洽承辦人:郭羽芝小姐(電話: 03-823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