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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3學年度上學期學生團體保險保險費核銷及撥款方式,會計子目號碼為CF3009【詳如說明】 。


一、公文業於 103 年 8 月 1 日府教體字第 1030139566 號函諒達。
二、 103 學年度由三商美邦人壽得標。
三、 103 學年度保險費決標金額為每位學生新台幣 473 元【上學期每位學生應繳保費 237 元、下學期每位學生應繳保費 236 元】。
四、 103 學年度上學期每位學生應收保費為 158 元(教育部補助 79 元),下學期應收保費為 157 元(教育部補助 79 元)。
五、 103 學年度上學期本府補助縣轄各國中、國小及國立東華大學實小一般生 158 元核銷方式【不含補校】:
(一)請各校將三商美邦開立收據(勿用網路下載收據)貼於黏貼憑證並核完章後,後附一般生學生名冊,再併學校紅色收款收據送府辦理撥款事宜。
(二)本府將補助款撥入學校,學校再將補助款繳交三商美邦人壽。
(三)並於補助款繳交三商美邦人壽後 20 日內,依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簡化流程作業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函送本府教育處完成核銷程序。
(四)檢附一般生名冊空白表格(如附件)。
(五)黏貼憑證影本請學校自行留存 1 份。
(六)其他各公私立幼兒園、私立國中小、體育高級中學及國中小補校、符合教育部全額補助對象等,仍請依往年作業方式辦理【幼托部分,請逕洽特教科】。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張雅惠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5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4-07-3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8-01 14:08:00
點閱數: 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