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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有關本縣國小附設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學年度進用年終考核,請學校於8月15日前將年終考核清冊逕送本府教育處統一備查,請 查照。

一、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 14 條至 20 條規定辦理。
二、上開辦法第 15 條第 3 項「契約進用人員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一學年者,應予年終考核;任未滿一學年者,次學年仍留原薪」,對未滿一學年者不列入年終考核,惟仍請留存本年 4 月至 7 月考核紀錄。年終考核結果請於 8 月 15 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統一備查。
三、另 103 學年度幼教師兼任幼兒園主任之學校應於每學年提報「教師兼任行政職務異動核備名冊」(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備查。
四、檢附契約進用人員年終考核通備查清冊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佘菀育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5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4-07-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7-30 15:05:00
點閱數: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