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縣立國民小學103學年度自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原住民重點學校普通班教師範本)1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請各校參考簡章範本修訂自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除代理教師聘期及報名資格須依範本規定辦理外,另簡章格式及授權擴充部分得視需要自訂之。
二、請特別留意代理教師聘期須區分為實缺(含控管缺)、借調缺及留職停薪缺;留職停薪缺須註明為何種代理原因(如兵役、育嬰、侍親、進修等)。
三、簡章公告開始至報名截止期間不得少於 5 日(含例假日)。
四、另請於代理教師甄選辦理完畢後,檢附甄選簡章、錄取名冊、教評會紀錄、錄取人員學經歷證件影本及甄選簡章刊登選聘網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送本府備查, 103 學年度國民小學普通班教師甄選備查作業採現場審查,審查時間另行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