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請學校確實通報並作好防疫監控,請 查照。
一、依據 103 年 5 月 5 日至 5 月 16 日各縣市校安通報案件辦理。
二、目前已進入
腸病毒流行高峰期,請學校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加強學童注意個人衛生,落實正確勤洗手及生病不上學,並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13 年 11 月修訂「
腸病毒工作指引」、「小學、幼兒園及托育機構教托人員
腸病毒防治工作」及「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請逕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首頁 > 專業版> 傳染病介紹 > 第三類法定傳染病 >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 防疫措施 > 工作指引及教材下載運用,作好防疫監控,防範校園傳染病疫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