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103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評鑑」複評日程,請各受評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依據本府執行第 11 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3 年度工作執行計畫辦理。
二、列為 103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複評之國中小為國小地區為花蓮市、豐濱鄉與卓溪鄉等國小,國中為花崗國中、平和國中、東里國中、豐濱國中與海星中學國中部。
三、修改部分為 103 年 05 月 22 日 0810-0910 忠孝國小、 103 年 05 月 30 日 0935-1035 復興國小、 103 年 06 月 06 日 0935-1035 中正國小、 1500-1600 明廉國小、國中組修正 103 年 06 月 12 日豐濱國中、海星國中與花崗國中,其餘學校訪視日程不變。
四、實地評鑑期程為 103 年 05 月 22 日起至 06 月 10 日止,評鑑每校由 5 位委員擔任,各校受評時間約 1 小時(程序表如附件),請各受評學校備妥簡報(另備書面 7 份)及相關佐證資料,供評審委員審閱。
五、其餘相關事項以本府處務公告【編號 28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