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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辦理103年度交通安全教育縣初評,各國中小皆須依說明辦理繳交書面資料及附件,未列為103年評鑑學校亦請繳交。

一、依據本府執行第 11 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3 年度工作執行計畫辦理。
二、請各國中小學均要填寫「103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綜合報告表」及「103 年度執行交通安全教育評鑑表」等資料,上述資料請檢視 102 年 1 月至 102 年 12 月學校執行交通安全教育事項並確實針對評鑑內容詳實記載,請務必詳填各評鑑指標項目填報資料,綜合報告表及教育評鑑表等相關佐證資料(佐證資料不必檢附,請以電子檔呈現即可),請以電子檔燒錄於光碟內。
三、其餘相關事項以本府處務公告【編號 28304】辦理,未繳交資料學校名單將於 103 年 4 月 15 日公佈。
四、本處 103 年度複評時程將於 103 年 5 月 13 日起至 103 年 6 月 20 日止,本處於 103 年 4 月 17 日公布複評日程。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詹春美
連絡電話: 8462783
傳真號碼: 8462787
公告時間: 2014-04-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4-10 14:19:00
點閱數: 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