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第二次稽催】請尚未檢送103學年度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教師縣內、縣外介聘提撥缺額調查表之學校,請於4月2日下午5時前將調查表正本逕送教育處特教科,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3 月 27 日府教特字第 1030057329 號函辦理。
二、截至 4 月 1 日下班前,本府尚未收到下列學校之調查表(正本),請各校於 4 月 2 日下午 5 時前將旨揭調查表(正本)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教科,倘無介聘需求之學校亦請填報核章後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教科:
1.南華國小
2.志學國小
3.光復國小
4.大進國小
5.豐濱國小
6.瑞北國小
7.奇美國小
8.瑞穗國小
9.見晴國小
10.紅葉國小
11.松浦國小
12.中城國小
13.太平國小
14.古風國小
15.永豐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