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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3年度幼教研習】請公.私立幼兒園園長.校長.相關行政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公告 103 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研習、國幼班教保研習及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研習場次
~其中有兩項研習請公.私立幼兒園特別留意~
1.幼教法令及園長領導研習 負責學校明廉國小附設幼兒園
辦理時間 103 年 6 月 7 日、 6 月 8 日
參加對象:(請務必要來參與研習)
(一)公立及已立案私立幼兒園之園長、負責人、校長、園主任。
(二)協助國小附設幼兒園之學校主管人員或承辦人員(含人事人員、總務主任、主計人員)。
(三)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依法配置之服務人員。

2.就想賴著你研習 負責學校長橋國小附設幼兒園
辦理時間:9 月 13 日
七、參加對象:(請相關人員要記得報名參加研習)
(一)公立及已立案私立幼兒園之負責人、校長、教保服務人員及依法配置之相關人員。
(二)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依法配置之服務人員。


其他研習場次請參考附件
教保服務人員務研習時數 18 小時(計算時間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
請園長.教師.教保園及助理教報員務必一定要完成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32 條第 2 項規定教保服務人員任職後每 2 年都應接受基本救命數 8 小時研習、安全教育 3 小時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練 1 次。

請注意並非看研習證明支有效期限尚未到期,而是看何時接受訓練。
舉例說明:
甲老師 101 年 3 月 20 日參加過基本救命數研習 8 小時安全教育 3 小時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練 1 次
甲老師下次研習日期是 103 年就要再次接受基本救命數研習 8 小時安全教育 3 小時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練 1 次的研習。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羅霈衫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4-03-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3-27 16:19:00
點閱數: 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