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檢送「花蓮縣103年度國民中學學生作文比賽實施計畫」1份,歡迎各國中自由參加。
一、旨揭比賽,訂於 103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假自強國中舉行,報名時間自 103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起至 103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6 時止。
二、本項比賽,各公立國民中學均應遴派學生參加,各私立國民中學可自由參加;各校應參酌本實施計畫辦理校內比賽,或另訂相關辦法遴選學生代表參加。
三、比賽當日,請各校遴派 1 名領隊老師隨隊輔導,請同意核予領隊老師公假登記;如需支付代課鐘點費,請各校於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四、有關本府補助相關學校師生之參賽交通費事宜,將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