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52509

※再通知--國中小校長※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103年度中小學校長在職專業研習班,詳如說明,請校長踴躍報名。

1.依據該院 103 年 2 月 17 日教研展字第 1030001672 號函辦理。
2.旨揭研習班辦理期程為 103 年 3 月至 5 月,各研習班次為期 4 天,共 5 個班次(附件 1 、附件 3 )。
3.該研習班各訂定研習主題,研習過程重視個案問題導向探討,為增進研習專業效果,請參加學員預作準備以利討論分享。
4.截至 3/6 各期可報名人數:美學與藝術素養-2 名【國中】;課程領導與教學-1 名【國小】;教師工會互動實務-1 名【國中】,有意願參與研習之校長請於 3 月 10 日(星期一)中午前與教育處學管科辛金玉小姐電話聯絡,以先後順序為主,受理至額滿為止。
5.本研習供膳宿(宿舍採電腦隨機安排),差旅費由各校自理,其餘報名方式與注意事項等將由教育處另函轉知參訓校長。
6.本案為教育部統合視導指標項目之一,本府將列入校長辦學績效評鑑與校長考核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8462860#231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3-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3-06 11:17:00
點閱數: 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