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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各輔導團、參與評量標準試辦之教師】檢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國中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標準推廣與培訓計畫」種子教師工作坊計畫,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 依據 103 年 1 月 20 日府教學字第 1030011082 號函辦理。

二、 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國中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標準推廣與培訓計畫」,期透過本計畫提升教師之評量專業能力,為本縣儲備推動評量標準之核心人才,以利本縣後續辦理評量標準工作坊(計畫如附件 1 )。

三、 「國中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標準推廣與培訓計畫」各學科分別辦理 1-3 場次之種子教師工作坊,研習時間自 103 年 3 月至 12 月(各科辦理時程如附件 2 ),研習日期若有調整,將以電子郵件另發會議通知。

四、 請各領召校長推派領域之優秀教師參加(培訓對象及名額如附件 3 ),推派之教師需全程參與 1-3 場次之工作坊(報名表如附件 4 ),全程參與工作坊之教師將核發 30 小時之研習時數,參加評量標準體育科培訓之種子教師,請另填「示例發展項目志願選填表」(附件 5 )。
自然及英語領域已完成推薦

五、 培訓對象: 資格:須符合下列至少一項資格
(1) 現任或曾任中央輔導團、國教輔導團團員。
(2) 已受過多元評量講師訓練者。
(3) 曾參與評量標準試辦之教師。
(4) 各縣市推薦之優秀教師。
(5) 已受過教育部辦理之命題與評量工作坊培訓者(如 TASA 、國中基測命題、國中教育會考命題…等)。

六、 本案延至 103 年 2 月 7 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體育科另加示例發展項目志願選填表), e-mail 至本府教育處呂佳怡老師(電子信箱 t8462860@gmail.com ,請來電確認報名手續)。

七、 國教輔導團團員參加工作坊之交通費由「教育部補助本縣 103 年精進國中小學品質計畫國教輔導團」專款下支應,住宿費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專案經費項下支應;教師(非國教輔導團團員) 參加工作坊之交通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呂佳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2-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2-10 16:09:00
點閱數: 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