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

主內容區域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51519

請 貴校檢視是否有校長支領101年度[攜手計畫]或[優先區課輔]鐘點費,請依相關辦法辦理,檢附相關函釋公文一份供參。若需辦理繳回請先洽詢相關承辦人。

如題旨
  • 校長授課鐘點費公文
    1) 校長授課鐘點費公文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8462860#233【0978-515631】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1-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1-10 09:44:00
點閱數: 395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