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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補救教學經費申請經審查委員初步審核後已通過,惟少部分學校審查委員提出意見在系統上與予剔退或尚未申請,請下列學校儘速參考意見修改後再次送審辦理。

請下列學校參考審查委員意見修改後再次送審辦理:

花崗國中、國風國中、化仁國中、東里國中、忠孝國小、水璉國小、鳳仁國小、港口國小、新社國小、源城國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林玉龍
連絡電話: 03-8421611#12
傳真號碼: 03-8420521
公告時間: 2013-12-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2-06 08:37:00
點閱數: 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