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調查
※提醒通知※尚未報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公費生】服務學習機會調查表之公立國中,請儘速於102年12月8日(星期日)前寄(送)達教育處特教科。
1.本案依據 102 年 11 月 19 日府教特字第 1020208540 號函,報送期限至 11 月 27 日止。
2.截至 12 月 5 日上午 9 時止,報送情形如下:
無法提供--自強國中、平和國中共 2 校。
願意提供--國風國中、美崙國中、富里國中、玉里國中、玉東國中共 5 校。
意願不明--花崗國中、吉安國中、宜昌國中、化仁國中、新城國中、鳳林國中、光復國中、瑞穗國中、豐濱國中共 9 校(未收到表件)
3.如無法提供學校亦請送件以茲憑辦,特別提醒有意願提供服務學習機會的學校,務必依限於 12 月 8 日前寄(送)達調查表, 12 月 9 日即不再受理,並將彙整結果函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感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