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有關本府補助「102年度各級學校運動團隊選手培訓經費」,請案內學校於102年12月1日前核銷完畢,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2 年 1 月 29 日府教體字第 1020020933A 號函辦理。
二、是項經費執行期程至 102 年 11 月 20 日止,請於 12 月 1 日前將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非縣屬學校送支出原始憑証)及成果報告書函送本府辦理核銷。
三、請各校確實掌握辦理時效,逾時本府不予收件,核撥之經費由學校繳回縣府外,支出金額由學校自行支應。
四、經費核定表、成果報告書範例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