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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29

有關102年花蓮縣全縣暨社區全民聯合運動會縣屬學校教師擔任工作人員代課鐘點費請領事宜,請配合辦理。

一、倘有前揭代課鐘點費需求之學校,請備妥「印領清冊」、「代課情形月報表」及學校「收款收據」(會計子目代號 CF2007 )免備文逕送本處體健科承辦人。
二、本項代課費以有收到本府核發給予公假之公文為主。學校教師帶隊參賽之代課費非本案核給對象。
三、本案所需資料請於 102 年 11 月 29 日前送達,逾期將不受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鐘鈞傑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3-11-2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1-25 15:14:00
點閱數: 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