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提醒公告】102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疑似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報告電子檔繳交說明
一、經校內綜合研判通過、欲送鑑輔會綜合研判之疑似學生,以及重新評估學生之鑑定報告請於 10 月 30 日下班前 e-mail 至中心信箱: hlcsped@gmail.com ,逾時不候【重新評估學生「絕不可」於校內自行排除或繼續疑似,一定要提報到鑑輔會綜合研判】。
二、重要事項提醒
1.本學期開始全面使用「新版」鑑定表格,請繳交完整之鑑定表格。
2.為方便辨識與核對,繳交之「報告電子檔檔名」請註明學校及「完整」的學生姓名,如:森林國小林大明。
3.報告「內文」請勿出現學生姓名,請以「個案」稱之,或用符號替代中間字,如:林 O 明或 O 明。
4.個案之身分證字號請保留、勿刪除。
三、鑑輔會綜合研判場次時程預計於 11 月 4 日公布於處務公告,不另行發文,屆時請特教教師自行至處務公告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