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49675

【重要公告】有關教學正常化訪視,請各國中(含私校國中部)先行填報「藝能及活動課程教師授課節數及研習情況一覽表」與「教學正常化自評表」。

1 、依據教育部 102 年 9 月 2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20091065 號函辦理。
2 、配合 102 年度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應受訪視項目,有關「教學正常化」項目請各國中配合至【公務線上填報系統】上傳下列兩項電子檔:
(1)「教學正常化自評表」:如附件 1 ,請各校先自評(除勾選外,請在優點欄位內簡述貴校具體做法與配合擬定之辦法名稱),將電子檔上傳(免備文)。線上填報編號 2356 。
(2)「藝能及活動課程教師授課節數及研習情況一覽表」:如附件 2 ,請各校依現有教師人數自行增加欄位,將電子檔上傳(免備文)。線上填報編號 2357 。
3 、若有未竟事宜,請洽承辦人林建義老師(辦公室: 8462860 分機 238 ,手機: 0920-341350),感謝您的配合與協助!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林建義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3-10-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0-14 14:11:00
點閱數: 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