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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請表列學校特教承辦老師儘速到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接收新安置學生資料

1.配合 10 月 2 日重安置會議開會審查名單

2.需要接收新安置學生之學校
:
(1)學前部份:何嘉仁幼兒園、稻香國小幼兒園




3.請各校儘速接收新安置學生

4.未設立特教班學校請特教巡迴老師協助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中區特教資源中心
發布者: 廖燦文
連絡電話: 8751343-22
公告時間: 2013-10-0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0-09 13:08:00
點閱數: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