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102年度下半年教育服務役績優個人表揚,請替代役管理人員踴躍繳交資料報名,於10月25日前下載評分表,並檢具相關佐證資料,送府辦理縣內初審。
一、依據本府 102 年 9 月 25 日府教國字第 1020176836 號函辦理。
二、經評選最高分者本府將以原資料薦報教育部參加全國評選。
三、參加縣內初選薦報之管理人員學校,服勤處所評鑑成績酌以加分。
四、預計於 102 年 10 月 28 日會同校外會相關人員辦理本縣績優個人初評。
五、檢附花蓮縣教育服務役績優管理幹部暨役男表揚實施辦法及評分表。